为护庄稼私设电网酿惨剧触犯刑律
法治日报媒体记者 孙立浩洋 通讯员冯晓娟
2021年7月,陕西省宝鸡市临游县翠木镇村村民杨某家为防止他的玉米被野猪破坏,擅自在自家玉米地安装电网,横穿生产道路,没有警示标志和其他阻挡装置。
第二天下午,杨某嘉打开电网回家了。同村村民杨某义在邻近土地上搭铝丝网时,铝线与杨某家一侧通电的铁丝相交,铝线通电,导致杨某某触电而死。
近日,杨某佳因涉嫌疏忽大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临游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检方提醒:
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电网。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防止盗窃或保护农作物免受野猪等野生动物的侵害,有些人会私下架设电网,却不知道这样很容易威胁到他人的生命,严重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公共安全。
私自搭建电网的行为,小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并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私自拔电网,以免酿成悲剧,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和遗憾。
来源:法治日报-法律网